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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发布

来源:吉屋   2024-07-11 2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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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发布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阜公积金〔2024〕22号),旨在保证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防范化解业务风险,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治理工作。

全款购房及商业贷款购房提取条件

根据新规,全款购买存量住房办理提取时,除需提供指定材料外,还需提供过户后近6个月的水费(或电费或燃气费)发票;商业贷款购买存量住房办理提取时,除需提供指定材料外,还需提供银行借款合同。提前结清异地住房商业贷款办理提取时,除需提供指定材料外,还需签署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

限制频繁变更婚姻关系及亲属间买卖房屋

新规还规定,同一人多次(一年之内两次及以上)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一年之内两次及以上)的,不予提取。此外,亲属之间(爷爷奶奶、父母、子女)相互买卖房屋的,也不予提取。

违规提取行为的处理

对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据《阜阳市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处理办法》(阜公积金〔2023〕57号)进行处理。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通知》(阜公积金〔2020〕25号)同时废止。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缴存人,务必遵守相关规定,合理合法地提取住房公积金,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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