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发6条通知,调整贷款额度和优惠政策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6条通知,涉及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开通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降低第二次申请贷款首付款比例、提高多孩家庭贷款额度、调整各类人才贷款额度、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等方面的政策。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根据通知,符合条件的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单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贷款额度上限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二、开通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根据通知,缴存人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时,只需满足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条件,不受商贷放款年限限制。
三、降低第二次申请贷款首付款比例
通知指出,凡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首次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请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50%下调至30%。
四、提高多孩家庭贷款额度
针对多孩家庭的需求,通知规定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家庭首次申请贷款可额外增加10万元,三孩家庭可额外增加20万元。
五、调整各类人才贷款额度
通知指出,对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正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院校学士学位本科生以及获得发明专利人才,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贷款额度将增加10万元/单职工、20万元/双职工。对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贷款额度将增加5万元/单职工、10万元/双职工。
六、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通知指出,在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以上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通过这些政策的调整,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希望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减轻购房压力,支持各类人才和多孩家庭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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